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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的精神与特色(第五章)4

发布时间:2019-11-15 10:20:45作者:药师经常识网

  佛教的精神与特色(第五章)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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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林世敏居士著  第六 佛教可以培养自尊自信和独立自主的人格  佛称他自己是‘无依道人’,因为从修行到证果,没有别人能够替代得了,一切都要靠自己的努力。
  佛教肯定每一个人都是自己的主人,不是别人的奴仆,不必仰赖神或佛,只要努力照样可以成佛。这可以鼓舞我们的自信与自尊心。
  依照其他宗教的说法,人是神创造出来的,人无论怎样努力,都无法自救自存,必须要靠耶稣的救赎,才能获得永生,因为他是唯一的‘真理和道路。’同时人就是到神那儿,也永远不能同神平等;祂是主,你是仆,人与神永远是相互的阶级对立。这是多么令人泄气啊!
  而佛教认为人人皆具成佛本性,‘天上天下唯我独尊’,没有谁可以驾驭人类,可以奴役人类,人的成败福祸全在乎自己。而修行证果,自我完成伟大的人格——成佛,这是人类自己的努力,不是神的恩典,也不是佛的救拔(是众生自救的)。
  依照其他宗教的主张,人活著是为著「神’而活,人类一切的努力成果,都是用来荣耀神的(好的都是神的功劳,坏的则不是,人要自己负责),因为人是上帝创造的,人的智慧、能力是上帝赐给的,所以成就该归于祂的功劳。(不过,失败了就不是上帝的过错。)
  佛教就不这么主张,而认为人是为‘自己’而活著,为‘一切众生’而活著(为了使宇宙的众生都能幸福、快乐),同时一切努力的成果是自己奋斗来的,荣耀归于人类自己,如果失败了,这是自己努力不够,还要更加地勤奋不怠,朝目标迈进。
  佛教这种思想,使人从上帝的束缚中释放,从神的威权中得到自由。提醒了人类对自己的行为要自我负责,不能归罪于天或埋怨别人。
  人既然不是上帝创造的,不是上帝的奴仆,于是人才有决定自己命运和前途的权利,人才有独立自主的人格(不是隶属于神的,受神操纵、控制的),有了独立自主的人格,才能谈到自尊和自信。  这就是佛对人类自由、平等、博爱的伟大宣言,这个宣言比法国的大革命提出的口号早了二千四百多年,比欧洲文艺复兴时产生的‘人文主义’(Humanism),也早了将近二千年。(‘人文主义’的内容请看高中历史第三册一○七——一○八页。)  朋友们,好好地想想呀!你要做别人的奴仆、做被别人赶著的羔羊呢?还是做顶天立地的人,做自己的主人呢?  ——文章来源于网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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