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佛教中,礼仪又叫行仪、威仪等,是一种礼节、节制,具体是指佛弟子们的日常行为规矩、准则。在佛成道后的十二年中没有制定戒律,因为那时候大家都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,十二年后才有人做了不符合佛法的事情,所以佛陀才开始制戒的。佛教把一切行为分为三个部分:身业、口业、意业。日常行为不外乎行、住、坐、卧四威仪,这四威仪只是三业中的“身业”。修行就是对这“三业”进行修改、修整。“佛教礼仪”就是对“身业”与“口业”的一种示范。如马胜比丘的威仪行路,感动目连、舍利弗来归依佛,成为佛的两大弟子。
如偈云:
守口摄意身莫犯, 莫恼一切诸有情。
无益苦行当远离, 如是行者得解脱。
从这里可以看出,佛教的“守口摄意身莫犯”之礼仪,其目的就是“莫恼一切诸有情”,从而达到“如是行者得解脱”。所以佛教的修行人有各种各样的行为规则。从一出家开始就是沙弥的“十戒二十四威仪”,然后等受了比丘戒就有“二百五十条戒律”,到受了菩萨戒的“十重四十八戒”时,统称“具足戒”,就有“三千威仪,八万细行”。为什么佛陀要制这么多的行为规则?正如古大德所说:“形仪敛束,敬道顺俗;内长信心,外生物善故。”这是“佛教礼仪”的真正意义所在。
为什么佛教对表面的行为也这么注重呢?
所谓“行于内,表于外”,佛教认为行为就业,身、口、意三业的行为是要受“因果律”之约束的,善恶好坏取决在人,命运是可以由自己来创造的,如果能够使自己的行为如法如律,便能够解脱眼前和将来的痛苦与烦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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